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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与法

因受欺诈而结婚的可否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来源:本站  更新时间:2009-9-9 11:03:23 

 

问题:因受欺诈而结婚的可否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以受胁迫而结婚作为婚姻可撤销的原因,对于因受欺诈而结婚的,可否作为婚姻可撤销的原因呢?笔者认为不可以。虽然结婚的当事人一方因受他方欺骗,在结婚的意思表示上存在瑕疵,但二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通常情况下均是自愿,从形式上并不违背二人的意思表示,且在现实中存在大量的男女双方在婚前了解不深或根本不了解却结婚的情形,当事人一方往往称受到另一方的“欺骗”,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通常通过作为二人夫妻感情破裂或未建立感情的表现形式准予二人离婚即可很好的解决。若作为婚姻可撤销的原因而撤销二人的婚姻关系,将会造成大量的婚姻被撤销、财产分割不公平等社会问题,并导致家庭关系的不稳定。因此,对于因受欺炸而结婚的,不可申请撤销,但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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